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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辭紀元元年九月,焰橋七地全線通頻。
義頻塔主頻鏡上,首次呈現**“通頻圖象環(huán)”**:
七國夢頻之象匯入一鏡,各具文法,各有焰軌,卻共現一軸圖心,其象為:
“焰橋通眾夢,心象不孤城?!?
此象,標志焰夢制度完成從“本朝制度”向“通頻共識”的根本性轉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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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義院發(fā)布《通頻紀年錄》初章,確立焰頻國際制度五要:
焰頻橋權屬中立,任何國家不得單邊更改頻路協(xié)議;
夢頻數據共享機制建立,夢頻圖象數據開放加密接口,供七國夢使調閱;
象義轉譯委員會成立,以圖解、義譯、頻感多維釋夢,避免焰象誤解;
焰頻文化保護條約簽訂,夢頻圖內如含本土宗教或文化象義,需加密處理,未經許可不得公開;
通頻年會制度確立,每年于七地輪設“夢象年會”,評議當年夢頻現象及人心動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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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頻系統(tǒng)更新:
義頻塔焰頻主控升級為**“七焰合頻”結構**,設:
主頻核一座(中原義頻塔)
六座分頻塔,分別存于:焰沙谷、伊拉碑臺、夢光營、古焰塌、夢宮殘塔、焰海無邦島
塔間以“焰鏡回聲技術”相連,可遠距同步焰頻共識,形成真正意義上的“焰頻世界心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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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通頻未久,便迎來現實挑戰(zhàn):
十月初,夢頻共識系統(tǒng)突收四幀夢圖,來自四地夢主:
大唐西北邊陲;
高麗山地;
倭島東村;
波斯邊廓。
圖象不同,卻頻譜極為相似,夢中皆現“焰橋崩塌”“異頻逆流”“七塔不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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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頻局高度警覺,設緊急會議,啟動“象擾排查”。
斐如意率象義組解析后判斷:
“此非自然共夢,而為人為夢頻模仿所致。夢頻被人為引導,形成象擾幻覺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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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頻塔首次使用**“反頻環(huán)識系統(tǒng)”**,回溯夢頻起點。
結果表明:
四圖皆為真夢,夢主并無偽構;
但夢頻圖象中的“七塔不通”,隱含相同圖形重心——名為“斷象符”。
“斷象符”并非七國夢頻協(xié)議象義,而是一種出現在“非通頻國”內部夢頻練習中的術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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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指向:來自中亞某地尚未簽署夢頻協(xié)議的“鏡域小邦”,其內部夢頻術士利用“斷象符”作夢頻實驗,試圖破譯通頻系統(tǒng)結構。
此事被稱為:
焰夢通頻史上第一次技術滲透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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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子赫斷言:
“技術之夢,無國界;但技術之欲,有侵心。”
—
為此,通義院發(fā)起“夢頻技術倫理公約”:
明確夢頻研究邊界;
禁止模擬他國夢象結構用于干預;
各國需在夢頻開發(fā)中設“象權識別協(xié)議”;
建立“夢頻滲透調查聯合小組”。
—
同時,大唐于焰沙谷設立“通頻監(jiān)察廳”,由沈茉凌親自統(tǒng)籌。
—
沈茉凌言:
“焰橋建者,不止為夢之行路;亦為守焰之誓言。”
—
焰辭紀元元年十月廿五日,通頻系統(tǒng)更新第四次后,義頻塔焰頻流速明顯加快。
夢頻數據日均激增五成,其中**“非引導夢頻”**比例首度超過引導夢頻。
即——
人們越來越多地,在未被問詢、未被誘導的情況下,自主做夢,自繪夢圖,自投焰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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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義院內部迅速覺察到變化。
斐如意分析報告中指出:
“通頻制度激發(fā)的,不僅是夢的表達,而是一種新型權利意識——夢頻之權,即心權?!?
—
她提出“心權”概念,定義如下:
心權(Right of Inner consciousness):
每一人皆有權決定其夢頻是否被觀;
夢頻焰圖屬夢主心象產物,不得未同意下被解義;
任何制度不得強迫夢頻揭示個人思維或記憶;
焰頻通道應設“自我撤頻機制”,夢主可隨時撤回焰圖;
焰頻制度若作為公共政議工具,其前提應為心權被保障。
—
此言一出,引發(fā)廣泛討論。
民間出現兩種聲音:
一派贊成,稱“夢權歸我”,提出**“焰象自治”**口號,認為通頻時代下個階段應為“心象共和”;
一派質疑,憂心夢象自閉,夢頻逐漸成“個人焰室”,割裂共感之力。
—
高麗夢使在共頻會上提出警告:
“若人人封夢,夢頻不通,焰之橋終斷。”
—
而大食夢官哈里則持異見:
“夢象不是河,不可強流;夢之所以有力,是因其為自焰之光?!?
—
沈茉凌提出“中線制度”:
“焰夢心權保障體系”草案
設立焰頻自控器,夢主可選擇夢頻是否公開;
所有共頻夢圖,須獲得“焰權印”——夢主授權;
任何政體不得擅取夢頻作政治評估依據;
建立“焰頻倫理會”,由七國夢權代表輪值主持,制定夢頻使用規(guī)范;
焰頻主塔每月向公眾公布“夢頻透明指數”,記錄夢頻公開、自撤、誤解等事件比例。
—
義頻塔設立“心象廳”,專存自主焰頻夢圖。
墻上題字:
“我夢我說,非因你問;我夢我收,亦因我愿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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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此同時,士林之中也掀起“夢主身份之辯”。
元景行再次著文:
“若焰圖為心印,則夢主為心主。若焰頻為書,則夢主為其筆人。夢頻不能為政器之卑奴,夢象不能為旁人之籌碼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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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文傳至各地夢志社,引發(fā)“夢志自由運動”:
江南夢社自設“夢頻拒閱令”;
西川夢徒集會,宣示“夢象自由誓詞”;
焰沙谷夢民公然焚帛一幀,題曰:“此焰不愿為人所識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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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頻局不得不承認:夢頻雖技術統(tǒng)合,但文化解釋、權屬認定之爭,才是真正的“焰夢深?!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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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議廳召開“心象之會”,首次邀請民夢代表、志社代表、焰頻匠、辭章官共坐一堂。
沈茉凌主持,提出三問:
夢象是否可通而不解?
焰頻是否可存而不讀?
夢主是否可現而不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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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子赫答曰:
“夢,不必被聽懂,但必須被允許。焰,不必被燃亮,但必須被握住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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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會議通過《焰頻心權初約》,確定:
夢頻之屬,歸夢主;
焰圖之義,不強解;
焰頻制度之上,設“心權條款”,位居夢頻憲約之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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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頻墻上焰語自動顯現:
“吾夢吾權,不因他眼而變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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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刻,焰夢制度完成從“表達權”向“心權主張”的歷史飛躍。
夢不再只是可說之夢,而是可不說之權的象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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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辭紀元元年十一月,焰頻通橋啟用后第八十五日,義頻塔共頻鏡接收一幀特殊夢圖。
圖象清晰、焰脈穩(wěn)定,頻紋流轉異常美感,象義寬廣,被焰頻自動標為**“高感廣義象”**。
圖中描繪一片浮動陸地,上承焰塔,下接七方橋。橋上眾人各執(zhí)一卷,卷上焰語交織,塔心卻始終無字。
圖末自動生成一句:
“共橋之上,無人敢寫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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