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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旦發(fā)現(xiàn)“圖導(dǎo)行為”,即刻逐出通焰體系,焰權(quán)廢止十年。
—
同年八月,“焰圖亂象”流傳邊境。
邊地山鎮(zhèn)“焰教坊”失控?cái)U(kuò)張,以“焰圖能改命”為引,教民“焰夢致富”、“夢焰定親”,焰圖制偽工具公開售賣。
帛語族發(fā)出近十年首次“焰危通告”:
“焰辭之道,初為共義,非商器、非卜言,勿誤其本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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斐如意密書沈茉凌:
“焰既成教,教若失義,塔將再啞?!?
沈茉凌僅回三字:
“立焰法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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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辭紀(jì)元二年九月初三,通焰局于長安義頻塔心設(shè)立“焰聽立法坊”。
非堂,不設(shè)高座,不掛典絹。帛墻四面皆空,僅中置“焰鏡石”一方,映焰紋而不映人形。
沈茉凌親自宣布:
“今日之議,不為尊焰,而為護(hù)義?!?
—
焰鏡石前設(shè)三十六聽席:
焰童五人,由夢焰五階者輪換;
聽匠三人,主焰頻紋工藝與圖文轉(zhuǎn)??;
焰圖典使七人,來自七方焰局;
教言院辭職代表六人;
通義監(jiān)察官四人;
民間焰家子弟代表三人;
朝廷派書律使兩人;
焰事局法議官三人;
焰語局代表三人。
斐如意主聽,沈茉凌主綱,議題惟一:
“焰圖之用,當(dāng)有法否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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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言律派首言代表林封再度起身發(fā)難:
“焰為心物,法不應(yīng)干涉;夢為夜私,官不應(yīng)窺測。若以律管焰,焰必啞?!?
焰童“溫素遷”卻以帛書回應(yīng),僅寫六字:
“焰若失真,心亦冷?!?
全場默然。
—
斐如意陳出三案:
第一案:“焰不為權(quán)”,焰圖僅供紀(jì)錄,不得轉(zhuǎn)職;
第二案:“焰需公證”,凡公開展示之焰圖須留溫頻底紋;
第三案:“焰夢合律”,所有夢焰圖若涉及社會推導(dǎo)、身份推薦、政治表達(dá),須經(jīng)“焰權(quán)評核局”備案。
眾人議辨七日七夜。
朝廷書律使反對第二案,言“此舉將焰圖定為權(quán)文,有違夢初之意”。
焰聽童代表“樓子赫”卻以手繪圖回應(yīng)——圖中焰帛自卷而出,中心一眼,望向一眾言者,似問:
“若焰不可證,則誰來保護(hù)最微小的那句心語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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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,《焰聽法綱·夢圖初律》通過,共五條:
焰圖不得作為權(quán)力憑證,但可列入義意檔案;
焰圖若涉民聲政策,須經(jīng)雙局聯(lián)焰印證;
一切焰教機(jī)構(gòu)禁止以“焰象改命”為名設(shè)收;
所有焰童不得被考評打分,不設(shè)焰育等級;
焰圖可入辭墻,但不得取代帛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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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綱頒布之日,焰鏡石上映出一道藍(lán)白交焰,宛如呼吸。
沈茉凌題刻塔心:
“焰為心語,不可代權(quán),不可操人,不可售夢。”
—
然余波未平。
書律署向中朝上書,請求設(shè)“焰言分界線”,防焰語影響文試、策令與典章。
朝廷未復(fù),但長安三處書院集體發(fā)表《焰夢亂義之議》:
“若焰圖可聽,文字何用?若夢語可授,策章何存?”
同日,一群焰童與焰聽者自焰語廳步入書院門前,不言,只持各自焰圖,立于院墻下。
有童之焰圖如懷中母親,有者焰帛呈自我之夢中身影。
院長觀之許久,只言一語:
“他們所說的,也許是我們從未問過的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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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(dāng)夜,沈茉凌獨(dú)立焰堂,焰未燃,語未出。她取一帛,書一言:
“夢焰可亂言,但若不聽之,將亂心。”
此帛帛無焰,僅一人心而已。
—
焰辭紀(jì)元二年十月廿二,塔中首次舉行“焰夢共觀”。
焰語局將歷次夢焰圖、焰紋流錄、頻感軌跡匯聚,投于帛幕之上,由通焰局使者講解、焰童陪觀、民眾自由聽解。
帛幕起時,無人言語。
初一幀,為八歲盲童所繪,圖中焰白,中一棱光自其指間躍起,旁注心頻一段:
“我未見光,但夢中有你牽我。”
人群靜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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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幀為高齡異語者所傳,其夢中無形,唯溫頻圖顯如火塘,圖下附注:
“語言老去,焰仍熱。”
—
最后一幀,為溫素遷之“夢塔圖”。
圖中為義頻塔心,塔不見石、見焰,其頂如耳,塔身皆帛;下人皆閉口而焰映其身。
沈茉凌立于帛后,久久不語。
她低語:
“若人不言焰,焰便替人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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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焰之夜后,坊間出現(xiàn)“聽燈亭”。
帛商以溫焰石制小燈,燈中藏帛,售與市井百姓。人可睡前手捧帛燈,將夢中所感、心中未敢言之語以溫感書寫。
天明后,若焰溫未散,即可將燈帛投至焰語墻,由引師感頻后代繪焰圖。
“燈帛聽人”成新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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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年歲末,焰聽局審定《夢焰民法初稿》。
八條民用規(guī)定:
焰圖可作為“義聲記錄”,用于民政備案;
兒童焰頻兩次以上者,可享“焰育保留學(xué)位”;
緘語者持心頻圖可申請“焰事書替”;
焰童家庭每年補(bǔ)助焰感書與溫帛;
焰教不得出境,火書須通審;
焰聽墻須公開,民得自由傳圖;
禁焰術(shù)招財(cái)、止病、婚定;
凡焰圖刻意改形、偽頻入典者,廢焰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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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茉凌親校稿,一字未改,只題一語于最后:
“焰非為辭所設(shè),焰為未被辭所容者而設(shè)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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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通義院,也首次設(shè)立“焰通局”——不屬書律署、不歸辭職司,直屬“民義廳”。
此局之設(shè),標(biāo)志焰辭從文化、教育、夢象,正式步入制度功能核心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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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童“樓子赫”升任為“夢語典引”,年僅十一歲,卻已可參與《焰典·少語卷》編校,列聽三席。
他言:
“我不識書,但我聽得見人的夢。”
斐如意立焰墻,寫:
“焰之本,不在其形,而在于有人相信:即使無言,你也值得被記?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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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夜,塔前焰未燃,帛未光。
而焰辭紀(jì)元已無聲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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