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藍(lán)玉?
皇帝提起藍(lán)玉,說明殺心已起。
藍(lán)玉功勞有多大,死的有多慘,諸藩心知肚明。
論功勞,論能力,諸藩遠(yuǎn)不及藍(lán)玉。
然而,論殺伐果斷,皇帝不遜于太祖。
這半年,皇帝派劉鴻訓(xùn),徐大化殺穿陜西官場,后整頓山東,河北,北直隸,每省被殺的貪官胥吏,不法商賈,鄉(xiāng)紳惡霸都超過千余人。
去山西,更誅殺八大晉商,張王兩家大族下獄的下獄,抄家的抄家。
對抗皇帝,福王已有取死之道。
福王心神巨震,這場宴席不是談判嗎?
談判嘛,總要讓人說話,皇帝何故直接掀桌子。
若非是皇親血脈,焉能有資格和藍(lán)玉相提并論,以他的能力給藍(lán)玉提鞋都不配。
頃刻,福王呆呆愣在座位。
朱由校惡狠狠瞪了眼福王,他對代王,福王,楚王印象奇差。
明末,代王,福王,楚王富可敵國,代王勾結(jié)晉商,福王,楚王均因惜財(cái)而拒絕賞賜兵勇,性命攸關(guān)之際,依然分不清天下大勢。
這種干大事而惜身,見小利而忘命,不足與之謀,更不能指望他們做事兒。
此時,福王表面囂張跋扈,實(shí)際任由他拿捏。
當(dāng)年,福王就藩,萬歷稱賜福王四萬頃莊田,實(shí)則僅是和群臣討價還價的辦法,最終福王田莊減為二萬頃。
關(guān)鍵萬歷為福王索要的不在于田莊而在佃金。
昔年,太祖為休養(yǎng)生息,社會安定,百姓樂業(yè)。
明初,河南地廣人稀,其后百姓開墾所增田地稱為白地,山東由于黃河河道的變遷,被淹后的田地重新開發(fā),情形亦復(fù)類似。
湖廣則因河流湖泊眾多,昔日之湖沼成為圩田,河岸瘠土僅征蘆課者至此也有成為良田的趨勢。
洪武十三年,太祖詔陜西、河南、山東、北平等布政司及鳳陽、淮安、揚(yáng)州、廬州等府民間田土許盡力開墾,有司毋得起科。
洪武十九年,明太祖有旨:自今河南民戶止令納原額稅糧,其荒閑田地聽其開墾自種,有司不得復(fù)加科擾,違命者罷其職。
洪武二十八年,明太祖有旨:方今天下太平,軍國之需皆已足用。其山東、河南民人田地、桑棗,除已入額征科,自二十六年以后栽種桑棗果樹與二十七年以后新墾田地,不論多寡,俱不起科。
所謂永不起科,即魚鱗冊記錄之外,對新開墾的田地不納稅。
故而,明有仁、宣,猶周有成、康,漢有文、景,庶幾三代之風(fēng)焉。
然而,洪、永、熙、宣之后朝廷吏治逐漸腐敗,豪強(qiáng)肆意兼并,這些開墾的農(nóng)田成為紛爭之地。
地方官吏開始這種田地征賦稅,而稅賦既不歸入尋常田賦,亦不被視為官田地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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