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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(yǎng)老啦!
5月10號,林見鹿搬家了。</p>
沒買,在離南鑼鼓巷不算遠的一個單位小區(qū)里租了一套房子,58平,二室一廳,一個月240塊錢,包水電費,沒物業(yè)費。</p>
騎自行車回家,大概15分鐘。</p>
林爸林媽都跑過來看了看,沒說啥,家里的確太小了,兒子也大了,現(xiàn)在又不缺這個幾百塊,租就租吧,比買便宜多啦!</p>
他舒坦點兒,其實自己兩口子也住的松快,又不耽誤回家吃飯。</p>
至于讓他們也來住,那是不可能來的,“你瘋啦?咱家那三十多平的兩間屋子,一個月租金交給街道,才十二塊五,上哪兒再找那么便宜的房子去?我跟你爸必須占著窩!再說了,你特么一走,跟你爸我倆住著寬敞著呢!”</p>
把趙猴兒他們叫來,幾個兄弟一起給燎個鍋底,新床新被新棉花,這就算是自己安了一個小家了——手里錢暫時不多,考慮性價比,考慮后世增值問題,他還是打算要買個小院子,還在打聽,看了幾處,不甚滿意。不是太貴,就是太破。</p>
結果,好事兒忽然來了。</p>
滾石要給發(fā)工資了。</p>
決定跟林見鹿結算前五十萬張在灣灣銷售的唱片的版稅,當然,按照當初合同約定的頂格15%的分成結算。</p>
簡直爽翻!</p>
稅前到手1350萬新臺幣,折合米刀大概是43萬多。</p>
因為簽唱片約的時候,林見鹿壓根兒沒有經(jīng)紀約,所以這筆錢無須向兩個經(jīng)紀人分成,這也是當初簽經(jīng)紀約的時候都說好的,要等林見鹿簽下份合同,她們兩位經(jīng)紀人才可以分錢——所以事實上,之前跑了幾場商演,林見鹿賺了大概十一萬米刀左右,葛福紅好歹還算分了萬把塊,但張愛嘉至今為止,還沒從林見鹿的經(jīng)紀合約里分到一分錢呢,最多就是按照約定,葛福紅會勻給她三成!</p>
滾石那邊很貼心地問,要不要給開個灣灣的臺幣賬戶?還是打進你在港港的匯豐賬戶里?打新臺幣,還是港幣,還是米刀?考慮到你沒有聘用專業(yè)的會計師,這筆錢似乎也不合適經(jīng)過你的經(jīng)紀人,需不需要公司為你設計報稅方案?</p>
林見鹿倒是無所謂,但想了想,他還是把電話打到了張愛嘉那里。</p>
說好了的,灣灣的事情以張愛嘉為主。</p>
雖然這筆錢不給你們分,但活兒你們還是要干的。</p>
張愛嘉果然沒有二話,表示她的經(jīng)紀公司有會計師方面的長期合作伙伴,款可以直接打進匯豐,回執(zhí)往她的經(jīng)紀公司寄一份就可以,等到報稅季,公司會為林見鹿做專業(yè)的報稅方案,到時候再完稅。</p>
那就按她說的辦。</p>
摸摸口袋,等這筆錢打進來,除了之前兌了軟妹幣取出來、其實還沒怎么花的那點零頭,他的匯豐銀行卡里,馬上就會有53萬米刀了!</p>
400多萬軟妹幣呀!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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